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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今年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

    湖南将在2018年上半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 据介绍,湖南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水平,并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同时,湖南将继续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功能,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 湖南还将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第一批整合20个部门30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涉企证照事项整合。目前,湖南正积极支持各市州加大证照整合力度,在长沙已经实现了

  • 浙江检验检疫部门进驻浙江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一窗受理、受办分离、集成服务”措施落地

    12月18日,浙江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内人声鼎沸,新落成的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服务。浙江检验检疫部门紧扣“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整合原有功能后正式进驻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办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集成服务”。 所谓“一窗受理、受办分离、集成服务”,是集成整合原辖区机构的受理及出证等“窗口业务”功能,并统一进驻市政府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实施综合性“一窗受理”。基于检验检疫部门技术执法的特殊性,窗口前台,和本局查验、检测等后台相关部门,实施相关单证和工作指令的内部传递,实行前后台“受办分离”。“窗口”前台是检验检疫服务企业相对人的主要

  • 满足企业新期待 凸显改革新成效上海检验检疫局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成效初显

    民心所向,政之所行。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在上海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以来,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方面提升了办证透明度和可预期值,形成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综合监管体系。首批试点机构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局长郑云祥认为:“‘证照分离’改革在倒逼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企业准入和经营门槛不断降低,政府职责既要注重事前审批,更要加强

  • 安徽着力深化审批与监管体制改革实行“三集中三到位两分离”

    审批更高效 监管更有力 安徽着力深化审批与监管体制改革实行“三集中三到位两分离” (葛思扬 记者李 辉)“质监窗口办事效率比过去更高了,我们省时省心。”11月1日上午,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质监窗口,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张琳在接过省质监局局长韩永生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时感慨地说。这是安徽省质监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及监管改革,实行“三集中三到位两分离”后签发的第一张证书。 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把安徽建设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的要求,10月20日,省质监局出台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再次强调政府服务标准化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提升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意见》再次强调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意见》指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首推以来,通过对116项

  • 广东检验检疫局与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成功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GD01毒株的分离对研究病毒毒力和易感性变化、序列及抗原性变异等方面提供了实验材料,为推动相关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定针对该病毒流行的应对策略和防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8月7日,质检总局对广东检验检疫局成功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给予通报表扬。 今年5月,广东局与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从我国首例(目前唯一一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以下简称MERS)病例的样本中,成功分离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以下简称MERS-CoV),并命名为China GD01毒株。 这是我国首次成功分离MERS-CoV毒株,将为开展该病毒病原学、分子流行病学、疫苗研发、药物研制等方面的研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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