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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监总局印发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标准》指出,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标准》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标准》表示,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还包括: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工(库)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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