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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检验检测机构告知承诺标准正式发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日,我国首个检验检测机构告知承诺标准《检验检测机构履行告知承诺内部核查指南》(T/CAQI 176-2021T/JMA 0002-2021)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按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 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 号)部署要求,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主动参与,组织江西省计量协会、江西省认证认可协会以及多名专家参与此次告知承诺标准起草工作,该标准由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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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精神,四川局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一、以印发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川质监发〔2018〕31号),自2018年11月10日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 二、自2018年11月10日起,四川局对企业依法提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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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11月实施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后,根据总局发布的通则及食品相关产品细则,印发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细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例行监测要点表(试行)》(冀市监函〔2019〕14号)的通知,指导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食品相关产品证后例行检查(例行检查时限为30天),并推行了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截止目前为止,河北各市局共受理15家,生产电子证书7张。正在办理及实地例行检查中,没有不予许可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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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改革 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第4号)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在全市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发布《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沪质技监科〔2018〕527号)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制定了全市统一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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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
天津检验检疫局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近期,天津局召开经济责任告知会,对部分所属单位负责人告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签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明确经济责任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