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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推动农产品在田头变成标准化高附加值商品

    中新网2月28日电 在28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未来将围绕提升农产品冷链流通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后服务体系,从产地集配中心、冷库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入手,推动农产品在田头就变成标准化的高附加值商品,把农产品产业链增值更多留在乡村、惠及农民。 会上有记者问:商务部与农发行联合推动农产品以及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目前取得了进展,请介绍一下当前全面打通农村流通体系方面目前还存在哪些具体难点?农产品冷链流通的标准化试点案例中,有没有一些成功的经验能够与我们分享。 高峰介绍,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基本形成,流通

  • 商务部温馨建议:新能源企业布局海外 要注意这些......

    “2017’第二届动力电池应用国际峰会暨第三届中国电池行业智能制造研讨会”海外市场机遇分论坛,正如其主题——“机遇与挑战:纵览全球新市

  • 商务部取消39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商务部1月2日发布消息,为切实加强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有序、高效、顺利开展,根据《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对未完成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儿童摄影业经营规范》等39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附:取消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网

  •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新获批3项商务部行业标准立项

    7月12日,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228号),按照《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商务部确定了《2018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共计35个立项项目。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获批商务部行业标准立项共计3项。其中,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技术归口并主导起草2项,分别为《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和《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参与起草1项,即《电子商务商品近似品牌技术识别指南》,该项目由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主导。上述3项

  • 商务部行业标准《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6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雪松 记者朱祝何)从5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商务部行业标准《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SB/T 11209-2017)6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清洁产品流通领域唯一的一部行业标准,《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提出,商务部发布。 商务部行业标准《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新闻发布会现场 《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规定了清洁产品流通过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包装、标识、仓储和运输、采购、销售管理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适用于清洁产品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综合性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建筑物清洁、市政环境清洁、工业清洁与净化等服务领

  • 商务部:倡导绿色商场“减塑” 加快绿色包装标准化

    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18年,商务部将在绿色商场开展塑料购物袋减量工作,大力倡导绿色商场减少塑料袋使用,引导绿色商场加大“减塑”力度,加快绿色包装标准化进程。 《通知》提出,深入开展绿色商场创建。2018年,商务部将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在继续做好购物中心创建的基础上,逐步向超市业态延伸。制定《绿色商

  •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谈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有关情况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谈2017年我国 服务贸易有关情况 2月5日,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介绍了2017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服务外包和2016年服务业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情况。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介绍,全年服务进出口总额46991.1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6.8%;其中,出口15406.8亿元,进口31584.3亿元;服务逆差16177.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服务进出口平稳较快发展,贸易结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特征逐步显现。我国服务进出口规模有望连续4年保持全球第二位。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指出,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服务出口增速显著高于进口。随着我国制造能力向生产性服务能力的逐步扩

  • 陈洪俊会见美国商务部助理副部长杜纬伦

    2018年1月29日,国家标准委副主任陈洪俊在京会见美国商务部助理副部长杜纬伦(Alan Turley)一行。双方就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国家标准委国际部、办公室、工业标准一部、服务业标准部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见。

  •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有关情况

    2017年12月7日,商务部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通报了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有关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过渡期延长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保持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了行业预期,对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广泛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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