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美国EPA发布一则最终条例,制定了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在芦笋中的残留限量为0.08ppm。本条例于发布之日起60日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8年12月2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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