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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信得便利 失信受惩戒宁波宁海检验检疫局以信用管理助贸易便利化

    近年来,宁波宁海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辖区进出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将信用管理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严把国门的同时推出贸易便利化措施,让“信用+检验检疫”更多地惠及守信企业,营造出“守信得便利、失信受惩戒”的良好氛围。 减负增效 2017年2月22日,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要求在进出境相关环节实现单证电子化。早在2016年,宁波检验检疫局便开始实施报检无纸化 。2017年2月底,宁海局针对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全面推行全国无纸化报检系统,报检企业足不出户,利用申报系统申报出入境报检数据,待生成正 式报检号后在无纸化系统中上传所

  • 陕西惩戒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

    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陕西今后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陕西28个省级部门最近联合印发的《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明确,28部门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 上述方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食品药品“黑名单”信息,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按照相关措施实施惩戒。陕西省级各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严重失信者,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

  • 山西设立“黑名单” 惩戒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近日,山西省政府公开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把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拉入“黑名单”,并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办法》所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是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对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设立并向社会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山西省行政区域内违反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定,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含屠宰加工)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办法》管理。 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列入“黑名单”:在食用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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