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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

    环保部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央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日前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与其配套的四项作业指导书,推动完善我国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臭氧污染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高温、强光照天气作用影响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是我国日常空气质量监测六类污染物的其中之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将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统一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

  • 环保部: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将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记者 刘潇潇) 近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刘志全表示,《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出台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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