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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按照庭审标准对调查证据审核把关

    问:如何严格按照庭审标准,对职务犯罪调查工作中形成的证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经得起庭审检验?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应当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认定证据,依法作出裁判;要求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利等。 按照庭审标准对职务犯罪调查工作中收集调取的证据进行审核把关,实质上是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 山西朔州市质监局及时调整“两单两图”内容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朔政发〔2016〕67号文件要求,山西省朔州市质监局对现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申请市审改办并做出如下调整。 依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取消行政许可类中第6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事项。 此外,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 标准委党组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按照中央和总局党组的有关要求,2月2日上午标准委党组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党组书记、主任田世宏主持会议,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陈丹副组长、总局人事司汪世忠副司长及有关同志、标准委党组副书记于欣丽、党组成员殷明汉、崔钢、陈洪

  • 办公厅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按照办公厅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计划,2017年12月27日,办公厅党支部开展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支部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的通知》文件精神,支部书记林伟强调,办公厅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提纲中列明的要点,将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基本精神和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集体学习后,林伟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和自己的学习思考,从全面领会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中央对质量工作提出的实践要求和把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个方面为支部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明确要

  • 北京按法定上限确定环保税税额标准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税改革部署和《环境保护税法》授权,统筹考虑我市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 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税收法定原则的首部法律,《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税收立法,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转换。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

  • 计量司集中收看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

    计量司党支部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8日组织全体职工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下午,谢军司长又主持司务会交流讨论观看心得。全司的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作的主旨报告振奋人心、党心、军心,报告开宗明义就提出,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提出了四个重要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

  • 内蒙古巴彦淖尔扶持发展河套地域品牌

    按照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部署和要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在河套地域品牌的培育、质量提升、标准化引领、品牌保护、品牌宣传方面狠下功夫,有效利用和挖掘品牌资源,助推实现“绿色崛起、塞上江南”的目标。 围绕品牌集群效应,做好发展规划。该局拟定新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工作规划及目标,明确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发展目标、培育商标数量和具体工作措施以及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引领配套措施等,确保商标品牌培育工作深入推进。 围绕地域特性,加大河套品牌培育力度。突出地域特性,在商标品牌发展上突出地域、强化特色。采取分类指导、重点帮扶、适

  • 河北石家庄围绕5个方面促进质量提升

    按照河北石家庄市“质量月”统一部署,9月份,石家庄市质监局围绕质量宣传、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群众性质量、基础服务示范5个方面开展了20项活动。一些关系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将在“质量月”活动中得到体现。该局将以“质量月”为平台,牢固树立和践行“大质量、大标准”的观念,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 据悉,石家庄市目前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个,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9家、个人奖10名,河北省名牌产品236项、河北省优质产品102项、河北省服务名牌36

  • 于群利副司长赴甘肃开展调研

    按照质检总局安排,2017年8月24日,检验司张晓龙副调研员赴甘肃省礼县开展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检验司于群利副司长一行同赴礼县并开展调研,就如何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与当地政府进行了交流探讨。 8月26日,于群利副司长赴甘肃检验检疫局调研,与甘肃局党组及一线检验监管人员就西部地区如何开展检验监管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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