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江苏省出台社区戒毒康复标准

    省禁毒委近日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试行)》。《标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机制、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流程、后续照管、效能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 《标准》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按照本辖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分为三类:一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00名以上,应当设置功能齐备的独立办公场所,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二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00-300名,应当设置独立的办公场所;三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00名以下,可以与有一定关联性的工作机构合署,设置相对

  • 江苏省力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

    交流试点经验 加快“三级六同” 我省力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是我省今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5月起,省审改办在部分地区开展“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试点情况如何?有哪些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工作怎么推进?9日,全

  • 江苏省泰州市质监局集体约谈15家电站锅炉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质监局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电站锅炉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电站锅炉安全运行水平,9月11日,泰州市质监局集体约谈全市15家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 约谈会通报了市质监局前期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就下一阶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排查工作对电站锅炉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企业安全主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处、责任自负,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三

  • 江苏省发布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

    我省发布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 同一事项统一标准办理 经省政府同意,《“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以下称《指引》)近日向全省转发。今后,省级部门公布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各地必须全部做到“不见面”。省级部门没有公布而地方政府可以做到“不见面”的,可纳入当地“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 《指引》明确,“不见面审批”事项主要是指

  • 江苏省计量院发起检测联盟服务产业发展

    近日,来自精密机械加工装备产业内13家知名企事业单位29名代表齐聚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由国家精密机械加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发起的“精密机械加工装备产业检测联盟”成立会议。 精密机械加工装备产业检测联盟是由精密机械加工装备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自愿发起并形成的公益性、学习型民间社会团体。联盟成员中既有知名高校,如东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也不乏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如海克斯康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等。 会上,各单位代表踊跃发言,介绍各自发展概况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

  • 南京市特检院“江苏省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研究”等三项省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8月28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市检院承担的三项省局科技计划项目“江苏省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研究”、“桥门式起重机智能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研究”和“南京市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诚信评价体系”进行了验收。验收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组工作汇报、审议相关技术文件并进行充分质询和讨论后,对照任务书考核要求,一致同意三个项目通过验收。 “江苏省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研究”项目建设了集 “应急救援”、“监控预警”和“综合监管”三大功能为一体的江苏省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立了集中调度、网格救援、现场处置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并通过数据分析为安全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 江苏省质监局集中约谈20家肥料生产企业

    7月12日,江苏省质监局集中约谈20家肥料生产企业,督促被约谈企业正视问题,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切实整改到位,提升肥料企业整体质量水平。 今年3月以来,江苏省质监局以化肥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店铺)459家,抽取肥料样品1535批次,办结肥料产品违法案件22起。4月,质监部门采取随机买样方式,从全省19个乡镇150多个销售点购买33家企业的样品,占全省271家持证生产企业的12%。检测结果显示,19家企业样品不合格,4家企业样品涉嫌违反《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样品不合格的企业中,除4家企业实物质量不合格,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问题集中在肥料标

  • 南京市特检院获两项江苏省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近日,依据《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苏质监计发〔2018〕116号),南京市特检院申报的两项科技项目《全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及《曳引式电梯制动器智能监测与故障预警系统研究与应用》全部顺利立项。项目计划于2019年12月完成验收。 《全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大数据分析及应用》项目依托市特检院已建成的全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数据平台,将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与电梯安全监管深度有机结合,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电梯监管数据化决策、电梯故障和困人事件原因挖掘、电梯故障趋势研判等功能,服务监管部门、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等不同

  • 江苏省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今年8 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南京市特检院申报江苏省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

    近日,南京市特检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32 号)的精神及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相关项目。经过单位审核及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胡静波、周前飞两位同志申报该批次的高层次人才项目。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我院在起重机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机器人检测领域形成学科优势,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技术和人才水平。(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供稿)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