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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检验检疫局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3月15日,河南三门峡检验检疫局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等,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教授市民鉴别食品的真假、优劣知识,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到群众欢迎。 巩卫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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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监局联合公安厅等部门约谈23家存在严重问题的机动车检验机构 督促企业落实检验检测主体责任
1月21日,内蒙古质监局联合内蒙古公安厅、交通厅召开专项检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约谈会。 内蒙古质监局发布2017年首批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被检查的126家机构中,有18家机构总体表现良好,检查结果为“通过”,占被查机构总数的14.29%;有85家机构需采取整改措施并由相关盟市质监部门监督整改,检查结果为“基本通过”,占67.46%;有23家机构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满足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检查结果为“不通过”,占总数的18.25%。此次约谈对象就是这23家检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机动车检测机构。 通报显示,内蒙古质监局于2017年10月中旬起,分别对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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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全面落实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上海局高度重视总局“一审双查”业务督察发现的问题,“一审双查”结束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对督察发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责任部门,并迅速投入全面整改工作。 问题整改前置,力争主动作为。“事前”建立督察沟通联络责任机制,“一审双查”期间,实时将督察组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相关单位,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第一时间研究整改方案,确认问题后立即着手整改,如体系文件问题,当月完成整改,并更新网页公告。在正式督察报告下发前,上海局已对督察发现的部分问题完成了整改。 强化责任传导,确保整改实效。“事中”细化问题整改责任部门,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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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三、五”模式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浙江省计量院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几点体会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要管党责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省计量院)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三、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模式,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明确层级,清晰界定“两个责任”主体 浙江省计量院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角度,对院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清晰明确的界定。 主体责任划分为3个层级。第一层级确定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书记负责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二层级党委委员(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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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持续做好边督边改工作会议要求 确保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
近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刘国中的指示精神,省工作协调联络组副组长兼总协调人、副省长金育辉在长春主持召开全省持续做好边督边改工作会议,对边督边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工作协调联络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金育辉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吉林省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接受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边督边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各部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了一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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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境粮食品质检验问题的分析
我国每年进境粮食过亿吨,国际贸易中商品都是以质论价,一船6万吨散装大豆货值动辄2亿元,其品质检验的重要性、敏感性可想而知。 进境粮食品质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督察和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践,发现在进境粮食品质检验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法律层面存在缺陷。对于进境粮食品质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修改后相比原法及条例有两个显著变化,这两个变化使进境粮食品质检验陷入混乱。一是检验依据。原《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5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法律、行政法规款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