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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传染病期间污染物如何排放?山东下发强制性标准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21年1月12日起实施。该标准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控制要求。 《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新增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共计7条。接收疫情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后粪大肠菌群数应不高于50 MPN/L。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对相应传染病病原体进行监测,且不得检出。 接收疑似患者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研究机构,建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应对污水加强消毒,没有污水处理系

  • 山东下发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论文科研非硬性规定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价实现“有据可依”。 通知规定,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分为医、药、护、技4类,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基层主任医师、基层副主任医师;基层主任药师、基层副主任药师;基层主任护师、基层副主任护师;基层主任技师、基层副主任技师。通知自10月13日起施行,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任现职以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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