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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加强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条件的制修订和清理工作,提升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1.着力发现问题并积极化解风险。注重加强对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共性风险因素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通报的隐患和问题,加强沟通协商,综合利用产业政策、法规标准、技术改造、化解过剩产能等手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源头治理。 2.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行业规

  • 《神祠存废标准》与清末以来对儒教神祇的清理

    摘要:1928年颁布的《神祠存废标准》记载了国家政权清理传统神祇的情况。此一清理,从清朝末年就开始了。这些清理状况表明,中国古代,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以信仰天地日月、山河湖海,以及人间英雄贤哲为神祇的儒教。而当时清理传统神祇的经验教训,也可作为今天的参考。 【作者】李申[1] 【作者单位】[1]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200234 【期刊】《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 【关 键 词】儒教 神祠 神祇 淫祀 先哲 【全文阅读】《神祠存废标准》与清末以来对儒教神祇的清理.pdf

  •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一般工业产品类地方标准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产品标准是工业领域地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产品类的地方标准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落实企业产品标准主体责任,激发市场标准活力,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对青海省涉及一般工业产品及产品检验检测方法类的地方标准开展了评估审查,清理了超出制定范围的青海省地方标准。 新修订《标准化法》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是“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按照《标准化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该局组织开展了一般工业产品及产品检验检测方法类地方标准集中评估审查,评

  • 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结论复审第一次评审会在京顺利召开

    7月31日,标准技术管理司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京组织召开了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结论复审第一次评审会。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的12位专家以及复审标准归口单位代表等参加了会议。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陈洪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洪俊副司长表示,食品质量标准是引领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食品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只有做好清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下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打下最根本的基

  •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召开广东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地方标准自查清理专家评审会

    近日,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清理地方标准的通知》要求,组织行业内专家对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地方标准进行清理评审。结合征求的起草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专家组对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33项地方标准和已经立项的46项计划项目逐项进行了评审,分别提出了34项继续有效和作废或终止共45项的评审结论。这次专家评审会的工作成果,对确保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标准的质量,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召开广东省电子商务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专家评审会

    近日,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清理地方标准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广东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我省电子商务地方标准进行自查清理评审工作。结合征求的起草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专家组对7项电子商务地方标准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7项电子商务地方标准继续有效。这次专家评审会的工作成果,增强了我省电子商务地方标准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提升我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服务水平。

  • 国家卫计委对3310项食品标准作出清理整合结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获悉,按照食品相关标准清理和整合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和各相关单位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清理,重点解决标准重复、交叉和矛盾的问题。经清理,1082项农药兽药残留相关标准转交农业部进行进一步清理整合。对另外3310项食品标准作出清理整合结论,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清理整合结论,对相关标准作出调整。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和食品相关标准清理整合结论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7〕69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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