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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盟公布家具类产品绿色采购自愿性新标准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家具类产品绿色采购自愿性新标准。此次欧盟委员会大幅修改了2008年欧盟绿色公共采购家具标准,而新标准的目标是要延长产品寿命及减少浪费。根据新标准,公共机构采购的家具必须耐用、适合使用、易拆卸、可修理、可循环再造。本次制定的新标准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新家具采购、现有旧家具翻新服务、采购家具的报废服务。新标准分为技术标准与奖励标准,标准重点在于鼓励延长家具用品使用寿命,以此反应欧盟在绿色采购标准上对循环经济的加强。 根据科学文献中的现有证据显示,家具类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对环境的影响占80%-90%左右。欧洲公共机构是绿色采购的主要消费者。他们希望通

  • 强制性标准指的是什么?

    根据《TBT协定》,标准是自愿性的,没有给出强制性标准的定义。但在ISO/IEC指南2中对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定义,即“强制性标准是因普遍性法律的效力或法规的排他性引证而强制使用的标准”。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强制性标准是由于普遍性法律的效力或法规的排他性引证说明,满足该项标准的有关要求是满足该项技术法规有关要求的惟一方法,从而使该项标准具有了强制执行的特征。 在我国,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严禁生产、销售、进口。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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