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富汗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
2018年1月23日,阿富汗农业、灌溉和畜牧业部向OIE紧急报告,1月14日,喀布尔(KABUL)的2座村庄发生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涉及的易感动物为家庭饲养家禽共计29只,其中21只染
-
约旦政府公布系列经济措施,调整碳酸饮料等特别税
2018年1月18日,商务部网站消息,据《约旦时报》报道,约旦内阁1月15日公布了系列经济措施,包括取消面包补贴、调整销售税率等。与食品有关的经济措施主要包括:取消面包补贴;将碳酸饮料的特别税从10%提高到20%;每包香烟加价0.20约第;除基本商品外,所有零税率和4%税率商品的销售税税率统一提高到10%;基本商品依然享受销售税减免,包括食糖、大米、面粉、食用油、羊肉、鲜奶、鸡蛋、茶叶等。
-
氯洗鸡和含添加剂的培根肉登上英国十大食品安全风险榜单
1月18日国际畜牧网网站讯,英国土壤协会(Soil Association)公布了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协议导致的十大食品安全问题。含有强效添加剂的培根肉、氯洗鸡和含有荷尔蒙的牛肉等产品的销售进入了运动人士提出的自由贸易协定引发的十大食品安全风险的榜单。英国土壤协会的一份报告重点指出,猪肉添加剂莱克多巴胺的使用以及更有公众争议性的氯洗鸡肉和荷尔蒙牛肉是退欧时代的几个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报告指出:“英国和美国生产中诸如荷尔蒙牛肉、转基因作物和氯洗鸡肉的一些主要差异正在越来越多地被英国消费者所认识。但美国还有其他的产品生产标准和英国的完全不同,这些产品也会通过自由贸易协最终定端上英国
-
印度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婴儿营养食品)修改法规草案
2018年1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标准(婴儿营养食品)修改法规草案。该草案详细介绍了婴儿营养用食品标准,包括婴儿特殊医用及基于传统食品成分的食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婴儿、婴儿食品、婴儿配方奶粉、牛奶谷物辅助食品、特殊用途的婴儿配方奶粉进行定义。 2.对婴儿营养食品的包装提出了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标准(包装和标签)规例》。特殊医用的婴儿配方奶粉不受该规例限制,但有任何过敏成分应在标签上标注。同时,对婴儿营养食品中微生物限量、DHA和ARA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也做出了规定。 3.详细规定了婴儿奶制品、婴儿配方奶粉、牛奶谷物补充食品
-
欧盟修订某些产品中汞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官方公报2018年1月18日消息,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73 ,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 (EC) No 396/2005 附件II 和附件III 某些产品中汞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修订,该法规自公报发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部分修订后的限量见下表: 序号 产品 修订后最大残留限量(mg/kg) 1 树生坚果 0.02 2 栽培食用菌 0.05 3 野生食用菌 0.5 4 油籽 0.02 5 茶叶 0.02 6 咖啡豆 0.02 7 可可豆 0.02
-
台湾地区糖果厂使用逾期配料 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据中时电子报1月18日消息:台湾地区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日前与台中“地检署”等单位,共同查获神冈区宜农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配料调配糖果,流入市面问题产品2789公斤,“食药处”已通知外县市所辖卫生机关进行下架回收。据悉,去年底“食药署”接获检举转指称位于神岗地区的巿农生物科技食品使用逾期原料生产牛奶糖、果胶软糖等,“食药处”10日、15日两度到工厂查核当场在其2楼冰库发现逾期配料,经核对业者使用苹果汁、均香-牛奶香料、连丰-柳橙果汁与佳美-柳橙果汁等逾期配料,调配生产鲜奶牛奶糖、优格柳橙风味QQ、鱼油水果果胶软糖、常春藤-嘎咪熊软糖(综合风味)等9项产品。 另据
-
欧盟修订冷冻肉串中磷酸盐类物质的使用条件
欧盟官方公报2018年1月18日消息,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8/74,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 (EC) No 1333/2008 附件II中冷冻肉串中磷酸-磷酸盐-二,三和多聚磷酸盐(Phosphoric acid — phosphates — di-, tri- and polyphosphates)使用条件进行修改,允许在用早餐香肠或芬兰灰盐腌圣诞火腿等制成的冷冻肉串中使用磷酸-磷酸盐-二,三和多聚磷酸盐(E 338-452),最大使用限量为5000mg/kg,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发布后20日生效。
-
欧盟发布了食品法规通则适用性审查文件
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食品法规通则(EC178/2002)适用性审查的工作文件,食品法规通则是欧盟及其成员国食品立法领域所有法规制定的基础,作为一次全面性的政策评估,此次法规审查于2014年启动,涉及欧盟28个成员国2002-2013年期间该法规的实施运行情况,审查内容包括其有效性、一致性及相关性等方面,审查结果表明:欧盟立法框架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国家之间的差异。同时受到欧洲食品安全局保密规定和法律要求等方面的约束,风险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可靠性还有待提高。 详情请见: https://ec.europa.eu/food/safety/general_food_law/fitness_check_en
-
欧盟发布二氧化硅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报告
2018年1月18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10.2903 / j.efsa.2018.5088文件,发布二氧化硅(silicon dioxide ,E 551)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报告。根据法规(EC)No 1333/2008的附录II和附件III,合成无定形二氧化硅(SAS)被授权在欧盟(EU)作为食品添加剂,目前对其安全性重新评估,经评估,小组得出结论:欧盟关于二氧化硅的规范不足以充分表征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二氧化硅,应包括描述(如中位数等)、纳米尺度等,所采用的测量方法应符合EFSA指导文件,从现有数据库中无报告得出使用二氧化硅(E 551)的限量要求,由于上述可用数据库的限制,无法确认目前的“未指定的”ADI。小组建议对二氧化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