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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处理个人信息是否违规?这个评估指引团体标准提供了依据
不得通过“胁迫”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在最小范围、用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互联网平台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遵循的“最小必要原则”作出完善。互联网平台应如何准确把握这个原则?4月28日,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在京发布《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为监管者、企业等主体判断个人信息处理是否合规提供指引。 据悉,评估指引界定和汇集了个人信息处理及其法律合规性评估可能涉及的术语和概念体系,规定了各类组织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合规要求,旨在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障个人信息依法合规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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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先行!工信部组织发布18项团体标准
APP个人信息保护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广大用户高度关注。推动标准化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检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提出四方面十项要求。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有针对性地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10项标准;对于广大用户特别关心的“最小必要”等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原则,也制定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8项系列标准,涉及图片、通信录、设备信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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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持续开展APP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 逐步将团体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日前在京举办。记者获悉,针对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侵害用户权益等问题,工信部将于明年初继续开展为期半年的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鲁春丛指出,我国互联网产业盈利模式从在线广告向基于大数据的定向推送、精准营销转变。企业违规成本低,违规侵害用户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灰黑产也加速向违规收集使用甚至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聚集。 7月,工信部信管局发布《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通知》,加大APP整治力度。目前,已对国内主流应用商店用户使用率比较高的44万款APP完成技术检测工作,责令1336款违规APP进行整改,公开通报377款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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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最低200元
新华社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 马晓媛)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明年起山西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明确,个人按年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五个档次。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改善民生,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该条例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2019年人均待遇为1494元,仅为脱贫标准指导线的41.5%,不足以兜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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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世界标准日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宣贯活动在天津举办
2020年10月29日,由天津市委网信办、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信安标委”)秘书处共同主办的天津市2020年世界标准日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宣贯活动在天津成功举办。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信安标委副主任委员胡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信息技术与自动化标准处处长刘大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纪委书记张更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金恒,天津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主任、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芸参会并致辞。 胡啸在致辞中指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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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论坛”云主题论坛-新基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分论坛在北京召开
2020年10月15日,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信安标委”)秘书处主办,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简称“电子标准院”)承办的新基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分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李怡明副处长、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尚铁力二级调研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刘大山处长,电子标准院程多福副院长到会并致辞。 李怡明致辞指出,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一是加快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配套法规制度;二是围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快研制一批急需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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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时14天!《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啦!
随着健康码的普及,打开小程序、展示健康码成为许多市民每天的必修课之一。 为了更好地助力复工复产,便利群众出行,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共包含3项内容,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采用国家标准快速程序,从立项到发布仅仅用时14天。 本期市场监管在身边将为您详细介绍《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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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问答(FAQ)
2020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分别是GB/T 38961《个人健康信息码 参考模型》、GB/T 38962《个人健康信息码 数据格式》和GB/T 38963《个人健康信息码 应用接口》。三项标准发布以来,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提出了系列问题。为有效推动标准实施,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技术归口组织,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做出如下回答。 1.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2月以来,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推进复工复产,浙江、湖北、北京、上海等部分省市先后推出了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得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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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
2020年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采用了国家标准快速程序,从立项到发布仅用了14天时间。 《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个人健康信息码 参考模型》(GB/T 38961-2020)、《个人健康信息码 数据格式》(GB/T 38962-2020)和《个人健康信息码 应用接口》(GB/T 38963-2020)3项内容,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 其中,《个人健康信息码 参考模型》规定了健康码的组成和展现形式,提出了健康码应用系统的参考模型和跨地区互认的技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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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信息码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国家标准实施后,可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码的码制统一、展现方式统一、数据内容统一,统筹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利用。 《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个人健康信息码 参考模型》(GB/T 38961-2020)、《个人健康信息码 数据格式》(GB/T 38962-2020)和《个人健康信息码 应用接口》(GB/T 38963-2020)3项内容,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 其中,《个人健康信息码 参考模型》规定了健康码的组成和展现形式,提出了健康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