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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表彰在标准化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8月29日原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14日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xug@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0年3月5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xug@sac.gov.cn,邮件主题请

  •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设立并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确认的奖项。 第三条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原则上每2年评选1次。 第四条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

  • 关于发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16年第83号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发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激励标准化工作自主创新,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2009年8月1日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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