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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批准发布《电梯乘用安全规范》等18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发布以下18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地方标准发布公告目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3月23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22/T 3095-2020 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 2020-03-23 2020-03-30 2 DB22/T 3096-2020 稻蟹联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2020-03-23 2020-03-30 3 DB22/T 3097-2020 半干旱区轻中度盐碱地滴灌技术规程 2020-03-23 2020-03-30 4 DB22/T 3098-2020 特种设备管理编码规则 2020-03-23 2020-03-30 5 DB22/T 3099-2020 特种设备管理标识使用规范 2020-03-23 2020-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发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 关于批准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pdf

  • 一图看懂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1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一张图看懂 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pdf

  • 全球首个轮式儿童乘用车国际标准发布

    日前,婴幼儿用品安全领域重要的国际标准《轮式儿童乘用车——坐式推车与卧式推车要求与测试方法》(ISO 31110:2020),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正式发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作为“轮式儿童乘用车化学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制定标准中重要的化学安全部分。 该标准制定期间,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先后多次牵头,组织11个国家和地区的24名专家认真研读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儿童推车相关产品标准,并对推车材料进行风险分析和验证实验,通过综合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了儿童推车标准化学部分的要求。 这一标准在国际上发布使用,为各国儿童推车的检测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性标准依据,有助于减少各国之间儿童推车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强制性国

  • 关于公开征求《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等4项中国标协标准意见的通知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分会组织起草的《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二手商用车辆和挂车出口检验规范》以及青岛海达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深紫外LED杀菌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防跌落型壁挂洗衣机》4项中国标协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20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中国标准化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标协写字楼一楼(100048) 联系人:郑燕峰,010-68487160,Email:zyf@china-cas.org 传真:010-68486206 附件1: 1-1《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0414.pdf 附件2: 1-2《二手乘用车出口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 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9日 附件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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