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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 伊春市美征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8日,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19年9月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一览表》。信息显示,伊春市美征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伊春市顺丰石油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被处罚。 序号 执法相对人 涉案名称 发生时间 结案时间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处 罚 依 据 处 理 结 果 执法人 备注 ?1 伊春市美征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019/8/19 2019/9/25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4336.00元;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0431.00元。共计罚没款:14767.00元。 郭世军 蒙展辉 ? 2 伊春市顺丰石油有限公司 2019/8/20 2019/9/30 销售不符合国

  • 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新青分局全力做好汛期、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8月7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新青质监分局组织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对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电梯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汛期、暑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加强设备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制定汛期、暑期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防范能力。(转载自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 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新青分局开展“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3月1日至2日,新青质监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 重点对人员密集的医院、酒店、电厂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情况;企业日常管理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放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要求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同时,督促企业在会议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此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家

  • 伊春市质监局汤旺河分局组织学习新《标准化法》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黑龙江省质监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2月22日,伊春市质监局汤旺河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了学习宣贯。 新《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新法深入学习解读及新老标准化法内容比较,大家一致认为新《标准化法》提出的标准体系和管理措施更适应实际需要,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纷纷表示,一定要学习好宣贯好运用好新标准化法,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服务“黑龙江伊春市汤旺河林海奇石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

  • 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在“两节”“两会”期间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电梯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15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南岔分局成立检查小组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安全大检查。 执法人员以伊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南岔区永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南岔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为重点,着重围绕电梯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自动扶梯前沿盖板、紧急停止按钮情况,对客梯的应急通话、制动器制动情况、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进行测试。同时还查看了电梯日常检查、运行、应急演练等记录,并详细询问

  • 黑龙江伊春市质监局全面巩固成品油市场整治成果

    黑龙江省成品油市场整治结束后,伊春市质监局继续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全面巩固整治成果。1月22日起,伊春市质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加油机未经定期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私自维修更换加油机或者计量作弊行为。执法人员认真查看加油机的检定证书与加油机型号是否相符,防伪封签是否被人为损坏等问题,同时按照《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加油站在成品油零售过程中,加强计量管理,健全计量档案,保证计量器具和成品油零售的准确,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加油站4家,检查计量器具30余台件

  • 黑龙江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监督检查

    为加强辖区内加气站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从源头防范气瓶、液化气罐等安全事故的发生,1月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友好分局开展了气瓶充装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加气站气体充装的重要设备设施、部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是否按期检验;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报废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且在岗;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是否正确规范;是否有充装记录等。检查中,发现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气瓶存放区标识不规范、从业人员任职文件职责不明确,充装区域无车流引导线、充装记录不详细等问题。 友好质监分局要求

  • 伊春市质监局汤旺河分局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黑龙江省质监局官网获悉,1月8日,由伊春市质监局及汤旺河分局指导,伊春市汤旺河旅游公司申报的“黑龙江伊春市汤旺河林海奇石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为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年,2019年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汤旺河分局作为项目指导单位,将严格按照《标准化法》要求,协助汤旺河旅游公司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宣贯实施,实现企业服务标准化,并大力支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将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打造成为服务业标准化创新的风向标,引领旅游服务业科学健康发展。

  • 黑龙江伊春市质监局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检查工作

    近日,黑龙江伊春市质监局在全市流通领域内开展了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上看,对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对生产销售未取得“3c”认证产品的,市质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

  • 伊春市新增两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1月8日,伊春市西林区博爱养老机构和伊春市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为推动养老和旅游产业向着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帮助我市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通过积极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西林区博爱养老机构和伊春市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被列为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将通过建立试点企业服务标准体系,强化软硬件建设,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将为我市乃至全国的服务产业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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