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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受惠人群超6700万!国务院对低收入群体加大保障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会议提出,当前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十分紧要。会议要求,要从3到6月,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并将孤儿、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等纳入政策范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上述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就可以启动价格临时补贴。 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专项债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

  • 南京市调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龙虎网讯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调整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南京市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此前,从2016年2月1日开始,南京市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至月人均2083元

    龙虎网讯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调整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南京市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此前,从2016年2月1日开始,南京市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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