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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指南
1.论文应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拼凑他人研究成果;不涉及保密问题;不得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2.选题新颖,结构严谨,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语句简明,语义确切,标点规范。 3.文章字数控制在3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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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批示可诉性:司法图景与标准判定
作者简介:邓炜辉,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科研人员,法学博士。广西 南宁 530006 内容提要:行政批示是我国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将行政批示纳入行政诉讼审判范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考察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涉行政批示案件,可以发现我国各级法院普遍将行政批示定性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过程性、阶段性或内部行为,在具体审查行政批示可诉性时,多数法院并未直接以此为由否定行政批示个案的可诉性。大量司法裁判实践表明,判断行政批示可诉性的核心,在于考察该批示行为是否对相对人产生实际影响。在具体审查起诉过程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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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率先发布社区工作者服务地方标准
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城市社区工作者服务规范》(DB33/T 2230-2019)。该标准由浙江省民政厅、西湖区民政局牵头组织,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将于12月26日在全省实施。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的和谐稳定。社区工作者作为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承担着社区建设承担者、社区服务提供者、社区矛盾协调者等多种重要角色,截至2018年12月底,浙江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3857个,城乡社区工作者总人数142353人,其中城市社区工作者达到33521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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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治理:城市社区治理新模式
作者简介:姜胜辉,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生 【摘要】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有效路径。为践行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路径,破解城市社区复杂化治理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创新形成标准化治理模式,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法治化、治理目标规范化和治理结果公共性等基本特征。标准化治理模式契合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需要,发挥了规范政府公共权力、保障民主自治权利和拓展社区共治空间的功能。标准化治理模式在推动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进程的同时,仍需在健全标准化治理制度体系、协调标准化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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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判断标准
作者简介:邢斌文,吉林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法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12 内容提要:根据实践梳理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合宪性判断标准,有助于从操作层面为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不是狭义上的宪法监督,也不适用合宪性推定原则,性质和立场上的不同导致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判断标准不同于法律的合宪性判断标准。在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的提案机关和审议机关可以采取柔性和隐性的手段,回避对法律草案合宪性的消极评价,也可以根据宪法文本的具体条款,确认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或对法律草案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和提高法律草案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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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对2018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公示的函 各会员单位、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有色标委[2018]49号)文件要求,各会员单位完成了2018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的申报工作。按条件要求,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认真慎重的研究,优中选优,评选出附件中所列71名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特此网上公示,并征求全体委员和会员单位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为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8年度有色金属标准化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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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作者胡福明:我只是跟上了时代和国家的需要
原标题:专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作者胡福明:我只是跟上了时代和国家的需要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40周年。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发表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该文初稿由时任南京大学政治系教师胡福明撰写,后经数度修改,最终以《光明日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 2018年初夏,距离这篇重要文章发表40年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走进了胡福明的寓所,对他进行专访,听他讲述写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前前后后。 采访过程中,胡福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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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作者:未料反响这么大
胡福明,1935年7月出生,江苏无锡人。1955年9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新闻专业,1959年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1982年到江苏省级机关工作,2001年退休。 胡福明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40周年。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该文原稿由时任南京大学政治系教师胡福明撰写,后经数度修改,最终以《光明日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 作为当时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宣言,文章发表后,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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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更要发扬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专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作者胡福明
图为5月3日,胡福明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专访。 40年前的1978年5月11日,是一个被历史铭记的日子。一篇文章的发表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性大讨论,深刻影响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刊登在《光明日报》的文章,重申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被称为“春风第一枝”,拉开了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序幕。 40年的改革开放步履铿锵,自信的中国如今站上历史新起点。回望过去,那篇改变中国思想史的标志性文章给今天带来怎样的启示?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实践是检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