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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

    7月1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近日,省医保局从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发,针对全省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的程序复杂、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通过取消主管医保院长签字、2-3家医疗机构定点限制、职工参保单位审核盖章、医保经办机构办证等环节,进一步简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程序,实行即来即办,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购药,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依托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实现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人身保险电子投保作业规范》等2项协会标准的公告

    中保协发〔2020〕31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审核,正式批准《人身保险电子投保作业规范》等2项协会标准,现予以公开发布(见附件)。 该2项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出版社在实施日期前完成出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20年7月8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IAC 37-2020 人身保险电子投保作业规范 2020-07-08 2020-10-08 2 T/IAC 38-2020 人身保险公司业务流程设计规范 2020-07-08 2020-10-08

  • 广西柳州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考核评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2月30日,国家级柳州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评估验收。这是自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之后,广西首个通过评估验收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是柳州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又一成果。 2017年,柳州市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广西当年唯一获批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该项目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市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将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公共服务,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保服务标准体系,包

  • 全省首个社会保险领域机构编制核定标准发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12月31日,由我院支撑的《机构编制核定指南 第1部分:社会保险事业》丽水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填补了国内社会保险领域机构编制核定标准空白。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制定出台教育、卫生等行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但在系统研究和科学规划上仍有欠缺,大部分事业单位还没有相关的编制管理标准。2016年12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尽快制定完善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中央有关改革任务、与民生关系紧密等行业和领域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鼓励探索地方性标准的制定。该《意见》

  • 山西明确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最低200元

    新华社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 马晓媛)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明年起山西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明确,个人按年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五个档次。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改善民生,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该条例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2019年人均待遇为1494元,仅为脱贫标准指导线的41.5%,不足以兜底保

  • 陕西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新华社西安10月24日电(记者 李亚楠)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内容包括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本次调整范围和对象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后,伤残津贴中1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97元、83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

  • 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点改革 减轻百姓用药负担

    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点改革实施一年来,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百姓用药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首批选取临床用量较大或使用范围较广、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头孢唑林注射剂、氯化钠注射剂和葡萄糖注射剂3种药品8个规格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确保让多数群众分享到改革的红利。在医保结算方面,规定医疗机构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按实际价格支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按医保支付标准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付。同时跟进监测监管,确保试点政策顺利实施。 一年来,全区14个统筹地区均采购使

  •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0元津贴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190元,二级伤残180元,三级伤残170元,四级伤残1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3874元、二级伤残3706元、三级伤残3537元、四级伤残3369元。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 河北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10月1日起 河北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平均标准1390元,较现行标准增长380元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方案》。方案明确,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后分为1520元、1432元、1344元、1264元四档标准,平均标准1390元,较现行标准增长380元。 此次调整后,石家庄市区(不含井陉矿区)、秦皇岛市区、唐山市区、廊坊市区、保定市区以及雄安新区等失业保险金标准实行每月1520元。承德市区、

  • 天津:一批惠民举措昨起落地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一批惠民举措昨起落地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自昨天起,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在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方面,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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