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印度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2018年修正案

    2018年8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网站消息,该局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2018年修正案,本标准内容包括总则(生效日期、定义等)、强制标准(一般原则、微量营养素含量标准等)、通用规定(质量要求、包装和标签等)、附录(碘、铁等强化元素食用范围、限量等)。新规定在官方公报正式公布后生效,食品经营者应在2019年1月1日前遵守本规章的所有规定。

  • 印度发布儿童食品补充剂修正案

    2018年3月28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No. Stds/03/Notification (CFOIYC)/FSSAI-2017文件,发布《食品安全标准法》(儿童食品补充剂)2018年修正案(适用于较大年龄婴幼儿补充食品),内容为在2.4.11第三条“麦芽汁”后插入适用范围、说明、适合的原材料和成分、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辐射要求、污染物、毒素和残留物、包装和标签、抽样和分析方法等内容。评论期未在官网发布本通知的60天内或草案通告发布起30天内(以较晚者为准)。

  • 国家标准委党组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

    3月13日,国家标准委党组集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于欣丽,党组成员殷明汉、崔钢、陈洪

  • 商务部驳欧盟反倾销修正案:反对所谓“市场扭曲”标准

    12月2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利用外资方面,将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深化制造业开放,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开放,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开放。 欧盟于12月19日正式公布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12月2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回应。高峰表示,我们注意到欧盟19号出台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引入所谓的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20号即发布涉华的专门报告。我想强调的是,任何国家都有选择自己经济发展道路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实践充分证明,中国人民自身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实际,适应新时代

  • 印度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修正案

    2017年11月2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F.No. 11/03/Reg/Fortification/2014(pt.I)文件,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原草案于2017年10月18日在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本修订法规主要包括三章,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定义和术语等)、强制标准、通用规定(质量要求、包装和标签等)、附录(铁元素等食用范围、限量等)。新规定在官方公报正式公布后生效。详见: http://www.fssai.gov.in/dam/jcr:3aedbaf2-60a7-4111-9391-cdb50ddf5381/Direction_Fortified_Food_22_11_2017.pdf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