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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等3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0年第15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等3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等3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7/T 4184-2020 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020-11-10 2020-12-10 2 DB37/T 4185-2020 防震减灾(地震)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及布展指南 2020-11-10 2020-12-10 3 DB37/T 4186-2020 山东省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服务规范 2020-11-10 2020-12-10 4 DB37/T 4187-2020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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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实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广东省韶关市气瓶充装行业的安全管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增强各单位之间技术交流与合作,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并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了培训宣贯会。各县(市、区)67家气瓶行业80位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韶关市市场监管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监察人员到场指导。 该团体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日常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生产、检查、人员资质要求等)、用户的信息反馈管理制度、气瓶登记要求管理制度、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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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乐东质监局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一公开双随机”检查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气瓶事故发生,近日,乐东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查阅充装站的相关许可证书、台帐资料和作业人员资格证,对充装现场的气瓶、储罐、安全阀、压力表检验和使用情况等逐一查验,重点检查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记录、充装前后的检验情况、是否存在充装报废及超期气瓶的情况等。检查未发现充装气站有较大违法违规行为。(转载自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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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质监局开展夜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行动
为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昌平区质监局按照市质监局和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企业自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设备巡查巡检、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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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质监局高温期间组织对充装站进行检查
近日,重庆市丰都质监局对辖区内的CNG、液化气充装站进行高温期间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是否取得充装许可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充装超期未检钢瓶、报废气瓶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充装记录、充装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目前无违法违规现象。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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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27550-2011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中文标准名称: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英文标准名称: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filling station of gas cylinders 标准状态:现行 在线预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P47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1.140.40 发布日期2011-11-21 实施日期 2012-03-01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备注: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0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