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有了省级地方标准

    为推进浙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领域首个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零碳”创建标准与评价细则。

  • 杭州出台128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近日,杭州市发改委会同杭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9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下称“《杭州标准》”)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杭州首次以“标准”形式界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

  • 京津冀晋联合发布全国首部跨地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标准

    为促进形成京津冀晋一体化信用监管机制,实现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京津冀晋区域共享互认,近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全国首部跨地区的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标准。

  • 浙江发布《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省级地方标准

    浙江发布《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省级地方标准 每一条公共数据都有分类标签 近日,我省发布《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DB33/T 2351—2021)(下称《指南》)。这是我省针对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发布的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将于8月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指南》的出台,有助于我省公共数据的进一步共享开放和增值利用,并对公共数据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公共数据是指由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和管理的数据。这些海量的数据是重要的资源,但涉及领域庞杂,目前缺乏有效的分类,并存在一定的数据安全风险隐患。 《指南》根据公共数据具有的共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等13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9年第7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以下13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 佛山市南海区发布《社区幸福院等级评定规范》等5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0年,南海区被确定为国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单位。为建立南海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升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系列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研制。日前,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和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社区幸福院等级评定规范》等5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系列标准。 据悉,此次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和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发

  • 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辽宁召开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5日,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市标准化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4家试点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汇报了辽宁标准化工作情况。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标准化试点、盘锦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大连保税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窗受理”标准化试点、省博物馆管理与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试点工作介绍。辽宁省民政厅介绍了该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成果;辽宁

  • “应有尽有”“承诺必达”: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国家标准

    “应有尽有”“承诺必达” 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国家标准 从大病保险、社会救助到养老托育,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这是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将引导各地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 以标准化推动服务均等化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达到6.51张,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

  • 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国家标准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国家标准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日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对外公布,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 “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在2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标准》成为各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是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9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明确底线标准 “十三五”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布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安蓓、谢希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20日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并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充分衔接,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照2021年版国家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充实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