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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6月11日起,扩大召回以下车辆,共计44052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2年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16i、320i、320Li、328i、328Li、335Li及X1汽车,共计6989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12年8月4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220i、320i、328i、335i、428i、435i、528i、535i、640i、X1、X5、X6、M235i、M3、M5及M6汽车,共计3706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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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奔驰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8年3月9日起分批次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0779辆。 (一)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12月12日生产的进口S级、 C级、 GLC SUV车辆,共计1886辆。 (二)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2月13日生产的C级、GLC SUV车辆,共计1889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偏差,造成部分批次前排安全带预紧器中的推进剂混合比例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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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分批召回以下车辆,共计351218辆。 (一)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142279辆): 2008年2月29日至2012年12月28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115642辆; 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28日生产的部分GLK级车辆,共26637辆。 (二)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有限公司(共计171015辆): 2006年4月18日至2008年2月1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SLK级车辆,共1752辆; 2007年1月12日至2012年12月14日生产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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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召回活动的变更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11月13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35296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及X1车辆,共计28676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12月9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130i、316i、320i、325i、330i、335i、X1、X3、X5、X6、M3及M6车辆,共计2066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