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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公安部纪检组:从严治警 树更高标准更实作风

    近日,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精神。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看望与会同志并与大家座谈,向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驻部纪检组及其他受到表彰的驻公安机关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表示祝贺和慰问,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主持会议。 驻部纪检组同志畅谈了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精神的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取得了重大成绩。在党的十九大召开

  • 公安部:关于废止21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和国家标准委《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对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对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公安部决定废止《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6-1992)等21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强制性标准104项、推荐性标准109项)。此213项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废止目录 公安部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废止目录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共104项)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A26-199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发布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年第12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发布单位】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3-05-01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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