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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中国文艺批评标准的正偏结构

    内容提要:中国的文艺批评标准存在一个正偏结构。从古至今的文艺批评皆立足于对正与偏的分梳和辨别,以判定哪些是值得弘扬的主流趣味,哪些是可以给予容身之地的旁流趣味。文艺批评正偏结构的形成和持久影响与中华文明的基本性格之间存在深度契合。在这个文明传统中,被现代批评理论视为具有充分独立性的诗和文,首先被置于辅助礼乐教化的位置,然后才被置于抒发个人情志的位置。中国的文明传统从奠基期开始就将诗文纳入礼乐教化,作为羽翼良政美治、作育君子的组成部分,但同时又给个体性的情志抒发留下一扇半开的门。在这个标准之下,文艺批评既能弘正,也能容偏。不过,批评标准所考究的正与偏,并

  • 论杜诗系年的版本依据与标准

    内容提要:系年是杜诗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探究杜诗系年,首先应以遵从校勘学重祖本源流的原则为前提,重视杜集祖本王洙本在系年上的源头性。其次,应重视直接承袭王洙本的吴若本在系年上的作用。第三,季节、地理等因素可作为系年的重要标准。这三点在覆核杜诗旧系年编次与探究杜诗新系年编次时,皆可作为基本依据及标准加以应用。 关 键 词:王洙本旧次/吴若本编次/季节/地理 作者简介:曾祥渡,男,四川泸州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副教授,文学博士。 诗圣,是对杜甫作家身份的最高评价。诗史,是对杜诗文学价值的最高评价。杜诗之号“诗史”,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指杜诗真实反映了安史之乱

  • 20世纪40年代史学著述的评判标准问题

    内容提要: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教育部发起了学术作品的评奖活动,参评者既有功成名就的专家学者,也有崭露头角的青年学人,审查专家也多为深孚众望的学界权威。以史学而言,获奖的著述多有独立体系和特殊创建,也有些作品在评审过程中争议颇多。以《(鲒埼亭集〉谢三宾考》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为例,评审专家为金毓黻、钱穆、吴稚晖、柳诒徵,在获奖等次的评定中即出现了较大分歧,其审查意见也各有侧重、别具深意。可以说,获奖作品的评定,除了独创性、发明性等规章要求之外,还与评审人的个人脾性、学术品味、治学趋向与学术权威性有关,在史学评奖的背后,更折射出了时代变局与治史趋向的互动

  • 比较政治学的基本特质与学科划分标准

    内容提要:随着比较政治学的发展,一些学者对把“外国政治”作为比较政治学基本范畴的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分别提出了“方法论”“比较性议题”及“综合论”的观点,从而使关于比较政治学学科范畴的界定出现了“方法论”“本体论”尤其是研究议题之间的争论。产生这一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比较政治学的方法论特质与传统上认定的学科内涵之间既有着本质上的一致性,又有着内涵上的较大差异。因此,要以比较政治学的基本特质为核心,阐明其学科界定中的内在矛盾,并按照学科划分规律尤其是以研究领域为单位对比较政治学的学科内涵进行界定。 关键词:比较政治学/比较性特质/外国政治/比较性议题/学科划分

  • 基于相对标准化法的增彩定制战略研究

    [内容提要]增彩定制战略是企业在生产标准化产品时,事先在产品特定部位预留一定的空间,以便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需求,通过在特定部位“做加法”的方式创造出具有相对标准化和量身定制感特征的个性化产品的设计与制造模式。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增彩定制战略是通过“创意设计+”助推工业产品升级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增彩定制化;创意设计+;工业产品升级;相对标准化法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工业产品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

  • 沈 岿: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定位与走向

    内容提要: 《食品安全法》(2015)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且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法对备案的性质和内容未作明确规定,已经在学界和实务界引起分歧。结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制度史,以及修法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两难境地,新法中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应该定位为对“更严型标准”的备案,且应进行必要的比对审查,审查要点在于文本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和标准更严性。当下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是传统上“政府包干”到“适当放松加审查把关”的制度演变的残余,该制度在未来应考虑废除。 The newly-revised Food Safety Act(2015) encourages the ente

  • 封丽霞:立法事权划分理念标准与中国实践

    内容提要: 依据国家主义与契约主义两种不同理念,各国央地立法事权划分大致可以归纳为“行政分工型”与“法定分权型”两种模式。按照立法调整事务的性质或属性、重要程度、影响范围以及调整方法四个基本标准,以及“二分法”、“三分法”和“四分法”,可以对中央专属立法事项、地方专属立法事项以及中央地方共同立法事项的范围进行界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制国家,我国在纵向立法事权的划分标准、方法与内容构成上有自己独特的制度安排,也面临一些特殊问题。推进我国央地立法事权规范化、法治化改革,必须实现央地立法职责划分从行政化向法治化、从政策主导向法律主导转变;需要明确以立法调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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