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安徽池州市发布省内首个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地方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省内首个《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规范》(DB3417/T 002-2020)。 该项标准积极借鉴省内外先进做法,充分提炼15个农贸市场完成“标准化、清洁化、超市化、综合化”改造目标的“池州经验”,结合保障消费者权益、改进客户体验新要求,对农贸市场运营管理中的市场布局、设施设备、场内经营者、展陈与销售、卫生与防疫、安全与应急、信息发布、运管制度、评价与改进等9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加速全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池州居民幸福指数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陈国秀)

  • 标准开路执法断后——广西柳州市农贸市场整治打开新局面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用好标准和执法两个手段,有效破解六大顽疾之首的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了第八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组及市领导的肯定。 图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蒋为民检查农贸市

  •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标准和规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落实云南省政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更好地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整治,实现各地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达标和安全公平交易,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编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标准化改造农贸市场,打造舒适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着力促进农贸市场的软硬件升级,不断优化百姓消费环境,推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高品质生活,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聚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以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放心、管理服务放心、诚信经营放心、价格计量放心5个硬指标为指挥棒,全力推进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目前,全县已创成省级放心农贸市场14家。 一是围绕创建目标,有序推进标准化改造 2020年以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农贸市场复工复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浙江省放心市场创建步伐。3月制订《2020年度平阳创建省级放心市场实施方案》,全年计划创建浙江省放心市场12

  • 泰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农贸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地方标准

    连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农贸市场逐渐恢复营业,农贸市场及相关从业人员应该如何有效采取防控措施?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农贸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地方标准。 标准从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在市场主体防控方面,对场所宣传、人员防控、清洁消毒、通风管理、档案管理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二是在乡镇(街道)政府防控方面,明确其负责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疫工作,安排志愿者协助防疫,指导、协助调剂货源保障市场物资供应,根据疫情决定市场营业时间等;三是在市场监管部门防控方面,明确了“两禁”(严禁疫情期间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

  • 江西省加快编制《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农贸市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自疫情暴发以来,也是重点防控区域,对农贸市场监管不放松才能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加强农贸市场监管,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启动地方标准制定快速程序,加快编制《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1月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已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草拟《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大纲)》。目前正在江西省内广泛征求该标准立项意见,征集农贸市场管理经营、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野生动物、疾病预防等专业领域标准起草专家人

  • 新余市发布全省首个农贸市场建设市级地方标准

    中国江西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陈海凤、记者何琪报道:7月30日,新余市地方标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29日开始实施。这是江西省首个市级地方标准。 为规范全市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率先在全省组织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该标准通过法定审查程序后,报市九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定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规划选址、建筑及配套设施、场内布局及经营设施、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经营秩序管理、经营人员管理、管理机

  • 厦门发布“智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扫码查看食品“前世今生”

    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了解食品的“前世今生”,今后,厦门将出现越来越多这样的“智慧菜市

  • 精准计量送服务 农贸市场惠民生

    近日,云南省计量院协助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现场检定,全面完成了对其辖区内规模较大农贸市场贸易用衡器的检定服务工作。积极为官渡区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做好技术服务,力保辖区内集贸市场商家“秤平斗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云南省计量院工作人员以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过硬的专业技术,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对经营户的电子秤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在其醒目的位置贴了合格证;对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检定人员当场告知经营户须停止使用。同时检定人员向经营户宣传了计量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经营者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在此次检测服务中,云南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