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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家用电器(青岛)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电冰箱案
2014年7月-9月,TCL家用电器(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成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BCD-169KQ11电冰箱120台,BCD-215BQA60电冰箱300台,共计420台,货值金额33.41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2015年7月30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鲁)质监罚字〔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国库。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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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全空间保鲜冰箱》(征求意见稿)和《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及分级指标》(征求意见稿)两项中国标协标准意见的通知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全空间保鲜冰箱》和《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及分级指标》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中国标准化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标协写字楼一楼(100048) 联系人:郑燕峰,010-68487160,Email:zyf@china-cas.org 师 伟,010-68484887,Email:shiw@china-cas.org 传 真:010-6848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