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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检总局卫生司关于印发《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已将其列入国家安全战略。为有效防止病媒生物(原称医学媒介生物)及其传播的虫媒传染病经国境口岸传入传出,科学预警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进一步规范国境口岸(含输入性)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现将《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质检总局卫生司 2016年3月24日 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 为规范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有效防止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的虫媒传染病经国境口岸传入传出,科学预警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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