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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准院获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暨被评为北京市科委“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后,于2020年5月获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电子标准院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首批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目录中,培训主要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通过专业课程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促进高精尖产业企业职工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的弥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等人才缺口,实现能力提升。 电子标准院为推动北京市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资源集成化和资金使用有效化的要求,将进一步落实《北京市高精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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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准院获批“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继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基地;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基地之后,又于2020年5月先后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电子标准院“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培训主要产业方向为人工智能、开发运维一体化领域,通过对该领域的课程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在人工智能、Python语言及DevOps的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很大程度的弥补我国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等人才缺口,实现能力提升。积极培养信息化时代、数字化时代急需的高精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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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办学场所不能超过所在楼栋第五层
新华社长沙12月21日电(记者 刘良恒)记者21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近日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规定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办学场所不能超过所在楼栋第五层,且专职教师应在3人以上。 长沙市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所取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不得有违公序良俗。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名称中不能使用“国际”“世界”“全球”“中华”“中国”“全国”“中央”等字样,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大学、学院、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字样。 对于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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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获评优秀培训机构
近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授予的“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培训机构”称号。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坚持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着力为产业发展、企业和个人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与服务,严格按照培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严谨、有序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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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民办教育办学标准 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老师
未经批准,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未经批准,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近日,《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发布,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秩序。 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纷纷写入新标。比如从事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培训时间不得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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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本月底前各省份需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 佘颖)教育部今日召开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座谈会,明确本月底前各省份需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并提出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切实加快整改进度。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事关亿万中小学生和家庭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明确批示,作出全面部署。据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介绍,自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全国所有省份均按要求出台方案、积极推进。目前,基本完成了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工作,构建了设置标准体系,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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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禁藏身居民楼
新华社武汉8月3日电(记者廖君)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最低不少于3人;不得选址居民住宅、工业用房;教学计划要公布,并接受社会大众监督……武汉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出台《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将成为武汉市清理规范民办培训市场的重要依据。 设置标准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机构类型相匹配,选用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的,其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在培训机构的硬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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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文化课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今日,杭州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出台的《杭州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进行了介绍,并作出了解读。 在《设置标准》中,包含了依据、适用范围、举办者、名称、开办资金、场地设施、章程制度、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管理人员、师资队伍、培训项目、课程及教材、分公司、办事流程、实施部门等内容。 比如办学场所的面积要在300平方米以上,要求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儿童活动场所要设置在3层(一、二级耐火等级)或2层(三级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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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荣获“优秀培训机构”荣誉称号
近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授予的“优秀培训机构”称号,培训中心李艺萌、张平贺2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奖项是为表彰在工业和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于2009年正式成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基地”,几年来充分发挥标准化业务链特色和优势,作为学习与咨询服务的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标准、技术及最佳管理实践,帮助各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提升个人职业发展能力。2017年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开展职业技术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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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不得晚于20点30分 上海民办培训机构“一标准两办法”正式颁布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2月29日报道:东方网记者今天获悉,《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文件由本市教育、工商、人社、民政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凸显以学生终身发展为本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据介绍,“一标准两办法”作为本市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准入管理、规范管理的基本依据。今后,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和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将适用统一标准。 “设置标准”是本市各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的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