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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补助标准

    新华社哈尔滨7月19日电(董宝森、徐凯鑫)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补助标准将再次提高,这也是自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第三次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调整。 调整后,黑龙江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0元。 黑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孤儿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将继续享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黑龙江省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加大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按时发放到位,可在最低

  • 河南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提高每人每月多加150元

    7月5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全省近2万名孤儿直接受益。此次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补贴的差额部分将于下半年补发到位。 今年1月,我省提高过一次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此次提标后,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分别比去年年底的标准提高25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还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

  • 河南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记者 孙清清)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决定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省近2万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今年1月,河南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100元,达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8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1200元;同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

  • 《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解读

    一、背景情况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将“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作为三个重点工作之一,明确了城乡配送网络体系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节点构成。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印发的《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商务部印发的《城市配送发展指引》等系列文件,均提出了要加强城市配送中心等物流中心建设。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当时我国大部分物流中心尚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因此标准侧重于明确物流中心主要分类,并提出不同类型物流中心应符合的基本要求。过去十年间,标准在指导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物流需求的快速增长和运行

  • 海南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记者6月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月标准提高150元,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月标准分别达到1450元和1050元。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提标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补发提标资金,并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据了解,这是我省继2017年10月1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后,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进

  • 卫健委明确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全科医生不少于3名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卫健委官网消息,卫健委日前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和《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要点》)。《基本标准》提到,社区医院全科医师应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基本标准》明确社区医院定位。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

  • 关于国家标准《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组织完成了《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给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1.《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2.《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张蕊 电话:010-58811619 传真:010-58811637 E-mail:zhangrui@cni

  • 四川省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记者5月3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表示,各地根据生活水平和财力情况,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保障标准。 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省建立了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自2010年国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每两年一次,已连续5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

  • 关于征求《青少年书法水平等级及评价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国标协标准意见的通知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传统工艺技术委员会组织, 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工艺发展工程工作委员会、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等单位起草的中国标协标准《青少年书法水平等级及评价基本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6月27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中国标准化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标协写字楼一楼(100048) 联系人:郑燕峰,010-68487160,Email:zyf@china-cas.org 传真:010-68486206 附件1: 1青少年书法水平等级及评价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2青少年书法水平等级及评价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 3征求意见空白表-青少年书法水平等级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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