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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结论复审第一次评审会在京顺利召开

    7月31日,标准技术管理司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京组织召开了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结论复审第一次评审会。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的12位专家以及复审标准归口单位代表等参加了会议。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陈洪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洪俊副司长表示,食品质量标准是引领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食品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只有做好清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下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打下最根本的基

  •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2〕5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将根据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工作整体安排,在2012年复审修订计划和后续工作中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认监委 2012年8月7日 序号 标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认办科函〔2015〕24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信息中心、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下达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附件请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下载)

  • 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公布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2018〕28号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2014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经审核,决定43项标准继续有效并更新标准代号,修订25项标准,废止1项标准。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复审公告.pdf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15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废止日期 1 DB33/T 940-2014 供港瘦肉型活大猪养殖技术规程 2018-10-15

  • 上海市质监局 2018年第7号通告(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完成集中复审工作,并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现将集中复审结果予以公开。其中,废止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135项,修订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162项,继续有效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311项,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废止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录(135项) 2.修订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录(162项) 3.继续有效上海市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录(311项) 上

  • 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7年第8号

    为了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任务,根据《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内政发〔2015〕1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内质监标发〔2016〕196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由内蒙古质监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内蒙古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厅、水利厅、林业厅、交通厅、科技厅等51个单位,对自治区725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和324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复审。现将结论公告如下: 一、725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复中复审结论 废止64项

  • 道县检验检测中心六项计量标准检定资质通过复审

    7月31日,湖南省道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了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M1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等六项计量标准复审。这标志着道县检验检测中心获准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血压计(表)检定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M1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F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和F2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等六项计量标准检定资格。 近年来,道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申报了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血压计(表)检定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M1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F1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和F2等级砝码组标准装置等六项计量

  • 靖安县两个省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复审

    4月11日,靖安县两个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靖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 靖安椪柑》通过了省农科院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的复审。(舒卫才)

  • ISO出版物的复审时间以及国际标准的作用

    ISO出版物包括标准、技术规范、可公开提供的规范、技术报告。 ISO或其与IEC联合制定的标准和其他出版物均应进行系统复审,以确定其是否应被确认、修改、修订、转换成另一种出版物或者撤销。 系统复审时间分别是:国际标准最长系统复审间隔为5年,可被确认的最多次数为无限制,最长寿命也无限制;技术规范的最长系统复审间隔3年,可被确认的最多次数为1次,最长寿命为6年(如到期没转换则提议撤销);可公开提供的规范的最长系统复审间隔为3年,可被确认的最多次数为1次,最长寿命为6年(如到期没转换则提议撤销);技术报告的最长系统复审间隔和可被确认的最多次数均无规定,最长寿命则无限制。 近年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公布自治区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 2017年第10号

    关于公布自治区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 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贯彻实施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6年)》(新政办发〔2015〕150号)等文件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完成了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经自治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向社会公示、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以及最终复核,现形成157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予以通告。请相关部门按照复审结论,开展后续处理工作。有关通行如下: 一、结论为废止的推荐性地方标准305项(见附件1),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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