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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修订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

    新华社济南6月29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日前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为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山东省2013年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满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的需要,山东近期对多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发布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以实现

  • 山东省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山东省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保卫蓝天“战略”再升级 6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厅介绍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有关情况。据了解,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新标准将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将于11月1日实施。 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山东省现已构建起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火电、钢铁等分行业排放标准,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新修订的标准取消了人口密集区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

  • 山东发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两项强制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央广网济南6月2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昨天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钢铁工业两项强制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加上前期已发布实施的火电、建材、锅炉等3项标准,山东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至此,山东省以分阶段逐步加严为主线,以《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统领,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据介绍,为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自2017年起,山东省开始对2013年制定发布的大气系列标准按照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四项原则进行修订,打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山东发布3项最严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将于11月1日实施

    齐鲁网6月25日讯(记者 何则伟 实习记者 郭辉 胡珂)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厅介绍《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有关情况。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此次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并于2019年 11月 1日起实施。 此次共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9年 10月 1日起实施。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已于2019年3月7日发布,《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锅炉大气污

  • 变动最大!山东以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能源结构调整

    齐鲁网6月25日讯(记者 何则伟 实习记者 郭辉 胡珂)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厅介绍《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有关情况。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此次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此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中变动最大的。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与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相衔接,要求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

  • 助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 河北出台两项清洁能源检测方法地方标准

    助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 河北出台两项清洁能源检测方法地方标准 近日,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持起草的两项省地方标准《醇基燃料中甲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红外光谱法》和《醇基燃料中总硫含量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通过审定,两种测定方法利用气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紫外荧光定硫仪等先进设备,可精准、快速、高效检测煤改清洁能源所用醇基燃料的甲醇及总硫含量,为规范和提升京津冀区域醇基燃料锅炉灶具产品质量提供了相关依据,为“清洁煤改”的战略实施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撑,将有效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燃料,排放以水与二氧化碳为主,是

  • 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7月1日起将实施

    6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这三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以进一步搞好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实施之日起,制药、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规定。 在此次发布的新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较为引人关注,它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

  • 浙江将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新网杭州6月12日电(钱晨菲)12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于日前发布《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下称《通告》),将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涵盖28项标准规定,执行范围由原来的环杭州湾5市扩展到全

  • 河北省7月1日起 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生态环境部6月3日消息,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称,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其中I型试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本省内在用的车辆不受限制。 通告提出,为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有关要求,河北省决定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即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

  • 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指导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现批准《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 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 以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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