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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公布引进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和标准

    10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有关通知,明确海南省引进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住房、购房补贴保障的具体条件,以及住房购房申请补贴时间和标准,首批租房补贴本月开始接受申请。 依据通知规定,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人才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人才在引进时的实际年龄(周岁)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所需年龄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并最多可累计发放3年补贴。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南工

  • 甘肃:大幅提高省级引才津补贴及奖励标准

    人民日报兰州5月6日电(记者银燕)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甘肃省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甘肃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符合省级人才引进条件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予20万元安家费补贴等。 根据《措施》,从甘肃省当选并在甘肃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津贴标准由每月1万元提高到2万元;甘肃省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加大科研项目资金扶持。对引进人才(团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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