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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电子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和3项轻工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文版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1项电子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和《皮鞋》等3项轻工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4项标准外文版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8月18日。 以上标准外文版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8月18日 附件:4项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7月18日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与使用规范》等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与使用规范》等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第120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9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DB12/ 889-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07-10

  • 电动汽车强制性国标即将发布: 标准比其他国家更严格

    安全已经成为电动汽车行业难以回避的焦点。 近期,蔚来汽车公布了其车辆起火调查结果,并宣布召回4800余辆相关车辆。随后,特斯拉就其4月份发生在上海的一则起火事件发表声明。电动汽车制造商们在试图消除人们对电动汽车的起火疑虑。 如何提升电动汽车的安全水平?在7月1日举行的2019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提出几条建议,其中之一是“制定新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事实上,从2001年开始,中国便先后出台了多项电动汽车的安全标准,不过是推荐性的。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显示,今年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发布,包

  • 山东发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两项强制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央广网济南6月2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昨天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钢铁工业两项强制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加上前期已发布实施的火电、建材、锅炉等3项标准,山东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至此,山东省以分阶段逐步加严为主线,以《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统领,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据介绍,为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自2017年起,山东省开始对2013年制定发布的大气系列标准按照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四项原则进行修订,打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洛阳市老城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宣贯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7761-2018)得到有效实施,洛阳市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及时与区商工局、辖区交巡警大队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按照部门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宣贯工作,为近期内即将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保障。 按照新国标规定要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

  • 《稀土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稀土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稀土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稀土产品的包装、

  •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 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

  • 《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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