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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中山瑞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17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9年第三期),公开12起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市监食药处字〔2019〕116号)显示,中山瑞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1109、型号规格为RF-XT-O1的“血糖、胆固醇、尿酸多功能测试仪”经抽样检验,不符合2018年动态跟踪和标准符合性监督抽检方案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该不合格项目不属于产品功能性项目、标签漏标不会对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七)项,鉴于该不合格项目不

  •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4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组织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

    6月13日上午,总局法规司在总局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部分熟悉标准化工作的法学专家、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律师、企业,就《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章的立法权限、调整范围、主要内容等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法规司、标准技术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9日 附件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9日 附件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5月30

  • 关于对《车用乙醇汽油》等2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对《车用乙醇汽油》等2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车用乙醇汽油》等2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ballot.sacinfo.org.cn:8080/stdpub/index?bId=1642,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2019年5月22日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检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局所联动针对环城南路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要求商家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准三C标志;严禁私自拆加装关键性组件。并向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新国标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为推动贯彻实施新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埇桥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

  • 快递绿色包装呼唤强制性标准

    收到一件快递,撕开胶带,打开纸箱,扔掉里面的填充物……这样的操作,想必是很多人都已经非常熟悉。但在这件我们“习以为常的小事”背后,却是目前难以解决的海量快递包装垃圾。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件,由此产生的包装垃圾,成为生活垃圾最大的增量之一。如何在快递业推行“绿色包装”,使之实现减量化、可循环,成为城市生态文明的“关键小事”。 现状:快递包装减量进行中 在上海财经大学的一家菜鸟驿站里,除了五组智能快递柜,还放置了三个绿色回收台。同学们拿到快递后,可以选择现场拆包,把包装盒、包装袋、塑料填充物扔在回收箱内。来站点寄件的同学,可以对这些包装物进行二次利用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市场监管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调查摸底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秋浦市场监管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调查摸底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该所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其经营主体、经营品牌、是否有3C证书以及库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动自行车经销情况调查摸底台账,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或无照经营的行为。经摸排,辖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9家。 二是宣传引导。结合日常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年报等工作,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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