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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征集对2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公开征集对《铸造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 等2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铸造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等2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5日 附件:1. 《铸造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等28项强制性国标标准制

  • 关于征求《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2481 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标准技术司 2020年11月13日

  • 关于征求《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2482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标准技术司 2020年11月13日

  • 关于征求《危险货物品名表》等2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等2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2483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标准技术司 2020年11月13日

  • 公开征求对《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含3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见反

  • 征求《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含3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见反

  • 《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前期我们对该标准报批稿在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根据公示意见对标准报批稿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对修改后的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强制性国

  • 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行政处罚信息。 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赣药监罚〔2020〕52号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91360124727

  • 我国首次针对组合结构编制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

    日前,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主编的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标准《组合结构通用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审查会由中冶建研院董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岳清瑞主持。 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工程院徐建院士、张喜刚院士为组长的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制组中国工程院院士聂建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侯兆新的《规范》编制工作汇报,对规范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规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体现了组合结构工程建设在目标、性能、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拆除再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要求,各项技术要求合理,内容符合标准体系改革精神,突出了《规范》的技术法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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