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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得斯肥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复合肥料,未标注企业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案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日期 处罚结果(种类) 履行方式及期限 救济渠道 山东海得斯肥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复合肥料,未标注企业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案 (鲁)质监罚字〔2017〕4号 山东海得斯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曹爱新) 注册号:91370700766678333N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五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