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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日前印发,要求直辖市和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城市管理执法装备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物质基础,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要求,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执法装备配备资金纳入本地区政府财政支出的优先安排领域,加大执法装备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实际执法需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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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标准化管理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人解读《指南》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南》发布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指南》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工业园、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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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旨在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统一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格式,促进勘察质量监管部门和各方主体的数据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 据了解,标准适用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勘察质量各方主体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规定、项目信息、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勘探设备信息、勘探信息、取样信息、原位测试信息、室内试验信息、标准指标解释、基础数据字典表12项内容。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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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发布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新闻通气会,介绍标准修订情况,并通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同时对新研发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的开发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08版标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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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日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在15日举办的通气会上说,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据介绍,目前,我国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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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3-2019,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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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37号 现批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4.1.3、4.1.9、4.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