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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用人单位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标准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日前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被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标准以及哪些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同时,针对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办法》明确将存在这一问题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