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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修订新鲜果蔬进口和通关卫生标准
2020年11月19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网站发布修订版新鲜果蔬进口和通关行业标准。根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4A条将其作为进口卫生标准发布。 新版标准增加量了对于进口新鲜果蔬中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CGMMV)的植物检疫措施要求,即产品生产地不应存在该种病毒的传播媒介蚜虫,进口产品不得携带该种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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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亚庆率团访问新西兰、新加坡和菲律宾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率团访问新西兰、新加坡和菲律宾,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与三国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 肖亚庆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部长达米安?奥康纳先生举行会谈并共同主持召开中新食品安全联委会第一次会议,就两国食品安全战略和监管体系、特殊食品注册与监管、中新食品奖学金合作项目等议题进行交流;与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部长克里斯?法奥菲,新加坡贸工部部长陈振声、环境与水资源部部长马善高、会计与公司监管局局长王侨峰,菲律宾农业部部长威廉·达尔、竞争委员会主席阿森尼奥?巴里萨坎、贸工部副部长露丝?卡斯特罗分别举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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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口岸进口新西兰象拔蚌
2月28日,一批重165千克、货值3000多美元的新西兰活象拔蚌经深圳湾口岸入境,这是深圳湾口岸首次从大洋洲进口象拔蚌。 深圳湾口岸作为深圳海鲜进口量最大的口岸,2017年海鲜进口8700批、重1.2万吨、货值约2.1亿美元,进口品种超过30个。为有效提高通关效率,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口海鲜的原产国卫生证书等报检资料进行预先审核,货到口岸查验场后工作人员监督开柜,对包装材料、临床状况等方面实施现场查验,并按照食用水生动物监控计划、疫病监测计划等要求,现场抽取样品至深圳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重金属、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确保进口海鲜质量安全。 (杨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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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通过《进口蛋及制品卫生标准》
2018年1月26日,新西兰发布G / SPS / N / NZL / 531 / Add.1号通报,内容为通过G / SPS / N / NZL / 531通报(2016年2月发布)发布的《进口蛋及制品卫生标准》修订草案,通过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该标准内容涉及一般要求(申请、出口国认证、包装、随货文件、生物安全许可)、一般处理要求(来自鸡蛋的加工蛋制品等)和识别风险生物的特定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等3部分及3个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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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政府宣布取消国家教育标准
中国教育报讯(陈晓敏)新西兰政府宣布从2018年起取消国家教育标准,将重点放在通过课程评估监测所有儿童的进步和成就方面。据悉,国家教育标准取消后,学校每年仍至少向家长报告两次孩子的进步和成就,其中基础学习领域的数学、阅读和写作是重点。但评估将不再依赖于国家教育标准,学校可以采取自己的方法跟踪学生学习进展。新西兰教育审查办公室关于当地学校的报告会为这些学校的表现提供最佳指导,且比国家教育标准的数据更加全面描述学校质量。 新西兰关于全国儿童群体如何取得进步和成就的信息,将来自国家学生学业成就监测。该监测每年测试几千个孩子在不同课程上的表现。国际研究也为父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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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发布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
2017年12月18日,新西兰初级工业部(MPI)更新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受污染的海域为从帕帕莫亚海滩(Papamoa Beach)东南至Opape海滩。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称,该海域受检贝类样本毒素含量超出0.8mg/kg的安全限量,存在食用风险,近期不要食用产自该海域的贝类。受影响的贝类包括贻贝、牡蛎、双壳贝(tuatua)、三角斧蛤(pipi)、双带蛤蜊(toheroa)、鸟蛤(cockles)、扇贝(scallops)、猫眼(catseyes)、小海胆(kina)以及所有其它的双壳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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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第三轮升级谈判在新西兰举行
2017年11月27日至30日,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第三轮升级谈判在新西兰举行。双方围绕双方围绕技术性贸易壁垒、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竞争政策、电子商务、农业合作、环境、政府采购等议题展开磋商。 质检总局国际司派员参会并牵头与新西兰商务、创新与就业部代表就技术性贸易壁垒章节开展谈判。双方围绕拟纳入升级自贸协定的要素进一步充分交流意见,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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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文本(东盟、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巴基斯坦、格鲁吉亚、亚太贸易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和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和降税清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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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残限量
11月24日,澳大利亚政府联邦立法公报发布F2017L01522号通报,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附表S20-3的一些农药,部分内容如下: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限量(ppm) 备注 环溴虫酰胺(Cyclaniliprole)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1 新增 蛋 0.01 肉(哺乳动物) 0.01 家禽,可食用的内脏 0.01 禽肉 0.01 烯酰吗啉(Dimethomorph) 香草[香菜除外] 10 删除 香菜 20 甜菜根 0.3 萝卜 0.3 除动物源性食品以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2 异恶草酮(Clomazone)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3 新增 蛋 0.03 乳 0.03 家禽,可食用的内脏 0.03 禽肉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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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平率团成功出访澳大利亚、汤加和新西兰并签署质检合作协议
11月9日,李元平副局长与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常务副部长戴瑞·奎利文共同主持召开中澳 卫生与植物卫生(SPS)合作机制第六次会议并签署质检合作协议。 11月13日,李元平副局长与汤加农林食品渔业部大臣赛米西·法卡豪举行会谈并签署质检合作协议。 11月15日,李元平副局长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副部长黛博拉·罗什共同主持召开中新 FTA-SPS联合管理委员会第8次会议并签署质检合作协议。 为加强与澳大利亚、汤加和新西兰的质检合作,落实领导人共识,应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常务副部长、汤加农林食品渔业部大臣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副部长的邀请,11月8日-11月17日,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率质检代表团对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