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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再修改将严控无组织排放
慧聪表面处理网讯: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决定修改《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同时修改《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都将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6月13日,环保部已经将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以公告形式发布,6月22日前完成意见征集。新的排放标准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冀“2+26”城市区域内的铝矿山、氧化铝厂、电解铝厂、再生铝厂等企业先期执行。 根据环保部公告(征求意见稿),此次将集中修改钢铁(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铁矿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