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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进一步保障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我省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起,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其中,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900元分别提高到1800元、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散居孤儿标准执行。(记者 王永珍)

  • 内蒙古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近万元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7日电 (记者 张林虎)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内蒙古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月人均1192元、年人均9727元,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692元、年人均5914元,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月100元。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包振玉介绍,内蒙古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019年前11个月,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174.47万人、养老保险1518.74万人、工伤保险338万人、失业保险267.21万人、生育保险319.96万人。 2019年,内蒙古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资147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

  • 黑龙江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补助标准

    新华社哈尔滨7月19日电(董宝森、徐凯鑫)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补助标准将再次提高,这也是自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第三次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调整。 调整后,黑龙江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0元。 黑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孤儿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将继续享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黑龙江省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加大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按时发放到位,可在最低

  • 河南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提高每人每月多加150元

    7月5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全省近2万名孤儿直接受益。此次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补贴的差额部分将于下半年补发到位。 今年1月,我省提高过一次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此次提标后,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分别比去年年底的标准提高25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还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

  • 河南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记者 孙清清)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决定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省近2万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今年1月,河南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100元,达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8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1200元;同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

  • 海南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记者6月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月标准提高150元,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月标准分别达到1450元和1050元。 《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提标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补发提标资金,并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据了解,这是我省继2017年10月1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后,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进

  • 四川省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记者5月3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表示,各地根据生活水平和财力情况,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保障标准。 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省建立了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自2010年国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每两年一次,已连续5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

  • 河南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

    新华社郑州2月23日电(记者 刘金辉)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近日印发通知,从2019年1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 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同步予以调整;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通知指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 黑龙江:2019年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从2019年1月起,全省开始执行新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通知》要求,我省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以2019年的新标准为起算点,每年由孤儿所在地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的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指导标准。 《通知》明确,对于具有我省户籍且0~18周岁且符合规定情况的儿童可以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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