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自2007年以来,落实《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济发[2007]13号)》中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已实现十连增。 以历下区、槐荫区为例,社区居委会干部每月生活补贴标准约为5333元(含五险)。2017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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