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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质监局、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发布《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6号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发布《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批准发布《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该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即自2018年7月1日起,流域内新(改、扩)建单位执行该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流域内现有单位执行该标准。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42/ 1318-2017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1

  •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发布

    14日,湖北省环保厅联合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下称《综排标准》)。湖北省环保厅环科院副院长李松炳介绍,和以往标准最大不同在于,新标准对5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石油类、总氰化物、总汞、总砷、总铅、硌等16种污染因子,普遍设置了更加严苛的排放限值,普遍提高35-45%,而最严格的,提高了80%。 《综排标准》偏严 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综排标准》属于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汉江作为长江第一大支流,其中下游有871公里处于湖北省域范围内。汉江水华近年来发生的频次增多、范围增大。同时,汉江流域工业园区增多,各类排

  • 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闻发布会

    3月14日上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汉江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改善汉江水环境质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汉江是会被省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流域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于目前汉江流域水环境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主要是饮用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汉江部分支流水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现行水污染排放标准难以满足新时代环境管理要求。 李瑞勤表示,《汉江标准》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举措,是打好污染

  • 长江最大支流汉江将实行污水综排新标准

    新华社武汉3月14日电(记者喻珮)《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4日在武汉正式发布。标准规定了16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针对三类不同水域控制区执行不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多项标准具有湖北流域“地方特色”。 记者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综排标准分为“水污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规定了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总氰化物、总汞、总铬等16种控制因子浓度限值,其中包括第一类污染物6项,第二类污染物8项。另针对汉江中下游水质富营养化增长趋势,标准增设总磷、总氮两项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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