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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参与编制的两项汽车行业标准法规解读文件获联合国审议通过

    2021年3月10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召开的第18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WP.29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UN/WP.29/GRVA)提出的UN R155(信息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解读文件和UN R156(软件升级与软件升级管理系统)的解读文件。 UN R155及UN R156两项法规面向汽车制造商提出了总体管理要求,而与之配套的解读文件为指南属性。两项解读文件将对现有法规中的部分条款作出进一步解释,旨在帮助企业以及审核机构理解并应对法规具体的管理要求,以协调并保障不同审核机构间评审活动的一致性。以UN R155解读文件为例:对应法规原文的“型式批准”、“信息安全管理系统(CSMS)”等要

  • 37项机械行业标准、24项轻工行业标准及4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YLB系列液压冷拔机》等37项机械行业标准(含5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个人卫生护理用流延聚乙烯薄膜》等24项轻工行业标准,以及《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4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1.6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2.4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

  • 关于公开征求中国标协标准《汽车行业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准则》意见的通知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分会组织起草的中国标协标准《汽车行业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准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0月2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中国标准化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标协写字楼一楼(100048) 联系人:郑燕峰,010-68487160,Email:zyf@china-cas.org 传真:010-68486206 附件1: 《汽车行业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汽车行业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 征求意见汇总表-xx单位.docx

  • 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30项纺织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道路车辆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术语及定义》等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纺织品防风透湿性能的评定》等30项纺织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8月26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9日 附件: 1.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x 2.30项纺织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 《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编写工作,现请提出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可于2019年8月11日前反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 邮编:214151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510-85511853 传真电话:0510-85503152 Email:3056283@qq.com 附件 1-标准文本.docx 2-编制说明.docx 3- 意见反馈表.doc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 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在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指出,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2月16日。 公示指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报批

  • 13项汽车、电子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等10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21部分:远程馈电》等3项电子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8年9月9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9日 公示

  • 助推汽车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质检总局质量司相关负责人就汽车三包规定颁布5年取得成效答记者问

    汽车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便利性、提升生活品质的一种耐用消费品,其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生产经营者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2012年12月29日质检总局颁布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汽车三包规定确定了2年或5万公里三包期、3年6万公里包修期的强制要求,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责任和义务,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 今年是汽车三包规定颁布5周年,那么5年来汽车三包规定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对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什么样的动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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