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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中“浅底坑”电梯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特函〔2017〕996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中“浅底坑”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请示》(京质监局〔2017〕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按照所提意见开展“浅底坑”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促进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实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依法严格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增设电梯使用安全。 二、积极稳妥推进。在鼓励支持应用新技术的同时,要注意避免引发新的风险,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