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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经修订的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澳门CEPA项下原产地标准修订表.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pdf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等7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6号(关于发布《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等7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等78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SN/T 2985—2011)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等78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30日 《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等78项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替代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SN/T 2985-2020 马流行性感冒检疫技术规范 SN/T 2985-2011 2021/7/1

  • 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现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SN/T 0975—2000)等9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

  • 海关总署:全国共有275个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2020年第4号,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机场口岸、广东揭阳港口岸(神泉港区)经考核评估,均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5个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明确提出,各缔约国应当“发展、加强和保持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健康中国2030”)中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为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贯彻落实“健康

  • 海关总署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公告称,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单项标准)予以发布,同时就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单项标准。 二、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报关企业和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单项标准。 三、已经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

  • 海关总署废止44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公告称,经复审,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检验检疫设备完好通用检查方法》(SN/T 1656—2005)等44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本批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019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废止目录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等5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1号(关于发布《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等5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9〕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等5项海关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本批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以上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19日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60—2019 《海关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7号(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子目2710.19的原产地标准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中子目2710.19的原产地标准同步修改。 经修订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25日 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子目 商品名称 原有原产地标准 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2710.19 其他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但原油除外)以及以上述油为基本成分(按重量计不低于70%

  •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质检通函〔2018〕137号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现将《海关总署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署改发〔2018〕40号)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关业务司 2018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通关司,存档(2)

  • 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署改发【2018】40号)于2018年3月5日印发,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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