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搜索页
条件筛选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省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主要内容 省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函〔2020〕111号),对16市57家锅炉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锅炉制造单位33家,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2家

  •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汽车排放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在用汽车排放检验,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汽车排放检验规范》。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1年1月8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haohg@vecc.org.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赵海

  • 国网经研院成功举办第二届电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控技术交流会

    为进一步深化电网建设项目环保水保管控,加强经验交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省公司环保水保支撑单位水平,根据国网公司年度环保重点工作安排,10月22~24日,我院在厦门举办第二届电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控技术交流会,国网科技部,各省经研院、电科院、建设分公司等环水保管理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 湖 北:标准助力环境保护

    10月14日,湖北省在武汉举行“标准保护地球”长江讲坛活动。围绕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心,结合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及能源再生等内容,本次论坛邀请国内标准化、电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行业专家,共同探讨如何发挥标准的作用保护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宋少华指出,标准作为世界通用工具,有助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共享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守护绿水青山,用标准作为工具,在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上迈出新步伐。 活动同时启动了湖北省数字标准图书馆。该馆是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

  • 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等工作进展并答问

    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出席发布会,向媒体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打好污染防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四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 HJ 1130-2020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HJ 1131-2020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HJ 1132-2020 ) 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 HJ 1133-2020 ) 四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四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主要涉及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领域,配套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 CEN和CENELEC发布环境保护新标准

    延长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日用品的使用寿命不仅让消费者可以长时间地使用他们购买的产品,还能显著地减少社会产生的垃圾。这一点可以通过让产品更易维修、重复使用和升级来实现。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8〕31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DB37/ 3416.2-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沂沭河流域》 DB37/ 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 DB37/ 3416.4-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 DB37/ 3416.5-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 附件:《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7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6〕46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现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等7项标准修改单。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56-2006)、《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5-2007)、《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6-2007)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8〕20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3 2018-07-03 2019-01-01 2 DB37/ 2374-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